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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 公示
根据《省民宗委关于报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推荐材料的通知》(豫民宗明电〔2019〕15号)要求,为表彰近年来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按照省民委统一安排,经过层层推荐评选,拟推荐:沈丘县人民政府、项城市人民政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8269813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15日。
周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6月11日